企业在运营药品、医疗器械相关网站、APP、小程序或互联网平台,如果向社会公众提供药品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,就需要重点关注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。
需要注意的是,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与ICP备案并不是同一事项。ICP备案主要解决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的基础备案问题,而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,则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具备提供相关专业信息服务的主体、人员、设施及管理制度条件。
常见涉及场景包括:
如果企业不仅提供信息展示,还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、第三方交易平台等业务,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模式进一步判断是否涉及其他许可或备案事项,不能仅凭“有药品信息”直接确定全部资质。
从市现行办事指南来看,申请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、事业法人、非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,并具备与互联网药品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、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。
其中,人员条件是办理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。
企业需要配备网站负责人,并至少配备2名熟悉药品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。网站负责人需要熟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,并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职称;信息审核人员则需要具备药品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背景或者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。
因此,企业在正式准备材料之前,应先确认人员的学历、专业、职称及身份证明是否符合要求。
现行办事指南列明的主要材料包括:
1.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表
按照企业及网站实际情况填写。
2. 营业执照
需要提交清晰完整的企业主体材料。
3.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
域名信息应与申请的网站及主体情况保持一致。
4. 人员相关证明材料
包括网站负责人、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人员的身份证件,以及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
5. 网站情况介绍
说明网站基本情况、服务内容及相关功能。
6.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
用于说明企业在药品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方面建立的相关管理制度。
此外,根据企业实际情况,可能涉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。具体以申请时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办事指南为准。
一般可以按照:
业务判断 → 人员及材料准备 → 提交备案申请 → 受理审查 → 审查决定 → 取得备案信息
市现行办事指南显示,该事项支持网上办理、窗口办理及快递申请。受理环节的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,审查与决定环节承诺为1个工作日,之后还有结果发放环节。
目前市政务服务平台显示,该事项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,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1个工作日是“审查与决定”环节的承诺时限,并不等于企业从材料准备到最终取得备案信息只需要1天。
因此,企业真正需要提前准备的是人员资质、域名、网站介绍、质量管理文件以及主体材料。如果材料存在缺失、信息不一致或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,就可能影响办理进度。
对于准备上线医药健康网站、APP、小程序或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平台的企业,建议先根据实际业务确定备案类型,再核对人员和材料要求,避免网站已经上线后才发现备案材料需要重新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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